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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目擊者錯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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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件大約發生21年多前的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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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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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個小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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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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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州林伍市,位於洛杉磯(Los Ange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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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幾里的西南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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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父親步出自家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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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訴他十幾歲的兒子及五個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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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別再在門前和人行道玩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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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別再在門前和人行道玩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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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回家寫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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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準備睡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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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說這些話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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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車緩緩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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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子經過父親和這些孩子們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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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隻手從前座乘客邊窗口伸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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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 「砰,砰」兩聲槍響,殺了那位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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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子隨即疾駛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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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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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負責調查的員警,超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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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就當地不良分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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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到24小時,就挑出了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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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藍西司科.卡瑞羅(Francisco Carrillo),一個17歲大的小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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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家離槍擊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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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2、3個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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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拿他的照片,準備照片指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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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發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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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給案發現場的青少年之一指認,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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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這照片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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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就是我看到的殺了我朋友父親的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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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前指控聽證庭的法官就憑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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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定卡瑞羅先生應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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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名為一級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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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式庭審前的偵查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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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場的五個青少年都看了同一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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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場的五個青少年都看了同一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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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組大頭照裡,你們看到的左下角那張,最可能就是警方放進指認照片組那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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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組大頭照裡,你們看到的左下角那張,最可能就是警方放進指認照片組那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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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組大頭照裡,你們看到的左下角那張,最可能就是警方放進指認照片組那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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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之所以無法絕對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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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自於我們司法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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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存證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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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這可以是日後另一個TEDx 演說題目。(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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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際審判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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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個孩子都上台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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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並由指認相片中指出兇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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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並由指認相片中指出兇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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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瑞羅先生被定罪,被判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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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並送到佛森(Folsom)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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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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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直截了當,公平審判,完整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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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了,沒找到凶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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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找到那輛手伸出窗外的兇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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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找到那輛手伸出窗外的兇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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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沒找到兇車的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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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沒找到兇車的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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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卡瑞羅先生的不在場證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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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當中哪一位身為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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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涉嫌凶殺案件的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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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會為兒女案發當時行蹤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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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被送到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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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強烈堅持自己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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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堅持了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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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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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問題,實際上,這類型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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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問題都是因為數十年來的科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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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人類記憶的研究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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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們有詳盡的統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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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拯救錯判」計畫(Innocence Pro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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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中,我們記錄了,多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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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萬又280件案件,都是錯誤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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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事後被平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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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由於後續的DNA證據,自死刑邊緣被救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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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們發現,所有翻案案件,有四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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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受審時僅是根據目擊者的指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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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遭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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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知道目擊者的指證並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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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非DNA)都來自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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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不同大腦的功能都有關 ,但相關記憶的一個有趣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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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為了簡潔起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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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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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腦子痛恨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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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棒的觀察條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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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絕對的最清晰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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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對眼前的經歷經察覺,編排,然後記錄在大腦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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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支離破碎的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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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這些片段儲存在大腦中不同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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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當我們必須要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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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所經歷的事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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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記得並不完全, 我們只記得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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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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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覺地,不必有任何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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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腦就會自行對記憶空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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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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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並未儲存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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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透過推理,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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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於其他源頭的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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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事後,就當時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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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這一切都是不知不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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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根本就不知道有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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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稱之為「記憶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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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一輩子,任何事,任何時間,都受記憶重建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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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因為記憶重建以及易產生錯誤的目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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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兩個理由以及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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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發了一群上訴律師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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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發了一群上訴律師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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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一名很棒的律師愛倫愛格兒(Ellen Eggers)帶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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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合他們的才幹及經驗,向高等上訴法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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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合他們的才幹及經驗,向高等上訴法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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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審佛藍西司科.卡瑞羅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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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聘我為該案的神經醫學專家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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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我有處理有關目擊者指認和記憶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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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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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這個案子很合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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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也因為我也對人類夜視能力本質很孰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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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此做過法庭專家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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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這案子和夜視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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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只要你詳讀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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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瑞羅案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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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件事該會引起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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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員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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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案發生時,現場光線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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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判時,所有作證的孩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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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說他們當晚能看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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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這兇殺發生於一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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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可是北半球,晚上7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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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仔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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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地球上的案發現場相關的太陽及月球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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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地球上的案發現場相關的太陽及月球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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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地球上的案發現場相關的太陽及月球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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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就過了民用曙暮光(civil twilight)的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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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晚也沒有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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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在該區當時所有來自太陽或月亮折射的光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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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不多就像你在銀幕上看到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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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場所有的光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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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該全部來自人工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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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回到現場,用感光表,及其他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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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成不同亮度,以及顏色色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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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重建現場光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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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特殊照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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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底片,記錄這些重建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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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種數據下,重建現場,然後記錄這些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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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照了一堆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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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張照片顯示槍擊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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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這些少年的位置看起來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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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著車子,以及開槍的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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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直接看到對街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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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他們所在地看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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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住,調查員警的報告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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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場光線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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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們也說他們可以看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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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張向東邊看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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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案車輛逃逸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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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來自被槍擊父親,那些孩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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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後的光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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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可以看到,最多只能說光線昏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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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人會說這是光線充足,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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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實際上這些照片都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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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拍這些照片是為了要用在法庭上作證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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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張照片比1000個字還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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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你要傳達一大堆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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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抽象概念 - 亮度,國際標準亮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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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胥哈拉顏色認知表測試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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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你對這些非專業的人講這些東西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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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科學又是什麼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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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就變成正午陽光下的蠑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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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好像是討論視角的斜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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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就只會翻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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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好的法庭證據專家也該是個好教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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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溝通者,這也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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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照這些相片,好讓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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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親眼看見當時的光源,以及我們說的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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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線分布等,也是為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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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那些陪審團的人容易了解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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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就是我在審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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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際使用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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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更重要的,就一個科學家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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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測得的數值,感光表讀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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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以把這些數值轉換成實際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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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反映當時人類眼睛視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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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些狀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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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利用當時太陽及月亮資料數值,重建現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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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建現場的不同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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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同樣時間,同樣的暮光,月光情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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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以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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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不可能有可靠的辨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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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對臉孔辨識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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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只可能有暗視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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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說在那時對於任何形狀,只有非常低的解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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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法辨別形狀,東西的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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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因為在那種光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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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瞳孔已經完全放大,人眼的景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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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我們能聚焦看清楚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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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18英吋不到。(約46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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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證時我說明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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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聽的很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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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當時申請重審聽證會已經進行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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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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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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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還得再多拱法官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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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還得再多拱法官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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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非引用更多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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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膽子變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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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轉身對法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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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轉身對法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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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大人,我想你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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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地現場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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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大概當時聽起來應該是挑戰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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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不是請求他 -- (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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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這個法官真有他的,有膽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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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說:「好,我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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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美國司法一大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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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們找了和案發時同樣情形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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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建整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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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重重警力戒護下來到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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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當地治安不好,不是嗎? (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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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讓他站在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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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嫌犯車輛,槍手坐的車的軌跡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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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那些孩子們當時站在的地方還要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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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他站在街邊幾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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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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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安排一輛車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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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孩子們的描述的一模一樣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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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司機,還有一名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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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子經過法官身旁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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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客伸出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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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子一邊走,他一邊回指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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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如同孩子們描述的現場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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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他手上沒真槍,
  • 12:22 - 12:24
    他用一個與孩子們形容的槍一樣黑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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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用一個與孩子們形容的槍一樣黑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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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子邊走,槍一邊對著法官,這是法官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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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他30英尺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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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隻手從車前乘客邊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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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指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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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30英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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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孩子說槍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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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該是15英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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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這是15英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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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時,我有些許擔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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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絕不想和這法官一起打撲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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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動都不動,眉毛一下也不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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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頭連輕微的彎一下都沒有。
  • 13:08 - 13:12
    我完全無法判斷他的反應,
  • 13:12 - 13:15
    他看完了現場重現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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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轉過來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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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要我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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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說:「法官大人」,也不知道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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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在我口袋裡精確的科學數據讓我變大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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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在我口袋裡精確的科學數據讓我變大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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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是我只是就是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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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辯護律師都認為我蠢 --(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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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他們聽到我說什麼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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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法官大人,我要你站在這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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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會讓車子再轉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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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會讓車子開過來,然後停下來
  • 13:47 - 13:51
    就停在你面前,3或4英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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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我要乘客伸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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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那個黑色假槍指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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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以盯著看,看多久都好」
  • 14:03 - 14:07
    這是他所看到的 (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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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會注意到,我也在我的報告中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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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較亮的光線都來自北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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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說槍手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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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視覺中會光線不足,也就是背光。
  • 14:18 - 14:20
    此外,車頂會形成所謂的陰影雲,使得車內更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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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車頂會形成所謂的陰影雲,使得車內更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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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車頂會形成所謂的陰影雲,使得車內更暗。
  • 14:27 - 14:32
    這是3,4英尺外。
  • 14:32 - 14:35
    我為什麼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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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在當時狀態下人眼景深不到18英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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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或 4 英尺,和從足球場一端看到另一端沒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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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或 4 英尺,和從足球場一端看到另一端沒什麼兩樣。
  • 14:45 - 14:47
    這是他所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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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回去了,證據聽證會又開了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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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結束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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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批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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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審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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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他還釋放了卡瑞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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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檢察官決定要重審,也好讓他能回家準備這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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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檢察官決定要重審,也好讓他能回家準備這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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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檢察官決定不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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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被釋放了(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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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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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張照片裡,他擁抱他太太的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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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女友在他受審時已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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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下了小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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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和他兒子現在都就讀於加州大學(Cal State)長灘(Long Beach)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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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個現在都在上課(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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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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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我們什麼寶貴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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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長久以來在美國的司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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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學與法律一直不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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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學與法律一直不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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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以告訴你很多很多出於無知的恐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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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都來自於我幾十年來從事法庭專家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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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嘗試把科學帶進法庭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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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方律師總是反對,百般阻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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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個建議,就是我們全都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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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更多的科學進入法律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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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必要的,透過政策,
  • 16:26 - 16:29
    透過恰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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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做這件事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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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增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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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法學院把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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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工程,數學納入必修課程
  • 16:41 - 16:43
    要求每個法律學生修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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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這些學生將來會成為法官。
  • 16:47 - 16:50
    想想在美國我們如何選擇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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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其他多數文化大不相同,不是嗎?
  • 16:53 - 16:55
    另一件我建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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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全部都得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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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提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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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憶並不精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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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那些我們認為是真的,或是我們信任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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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十年來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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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數與此相似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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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都是人們都是這麼信任自己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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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孩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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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認兇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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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人會認為自己會認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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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一個認為自己會看不清楚那個人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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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都得非常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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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所有的記憶都經過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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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們來自我們的原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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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事後所有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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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記憶是動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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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不斷修改,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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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呢,我們都要記得對於我們的經驗精確度
  • 17:49 - 17:52
    要謹慎小心,
  • 17:52 - 17:56
    不在於我們記得多清晰
  • 17:56 - 18:01
    也不在我們多確定它們有多正確。
  • 18:01 - 20:30
    謝謝。 (掌聲)
Title:
為什麼目擊者錯認
Speaker:
史考特.佛瑞瑟
Description:

史考特.佛瑞瑟(Scott Fraser)研究有關人們的如何記得犯罪事件,也為之作證。這場有力的演說,聚焦於一件發生於日落後的致命的槍殺凶案。他指出就算是離犯案現場非常近的目擊者也會製造「記憶」,記得他們不可能見到的事情。為什麼?因為人類大腦痛恨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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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deo Language:
English
Team:
closed TED
Project:
TEDTalks
Duration:
20:50

Chinese, Traditional subtit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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