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有這麼一個叫做瑪麗的傑出的神經科學家, 她住在一個只有黑色和白色的屋子里, 只能閱讀黑白的書, 而且所有的屏幕也都是黑白的。 但即使瑪麗從未看到過顏色,她卻是一個顏色視覺的專家, 色覺的物理和生理知識,她都了解。 她知道光的不同波長是如何 刺激視網膜的三種視錐細胞, 也知道電子信號是如何 沿著視神經進入大腦。 在那裡,它們引起神經活動, 也即產生了人類所能分辨的數百萬種顏色。 現在想象有那麼一天, 瑪麗的黑白屏電腦出現故障, 一個彩色的蘋果出現在屏幕上, 有史以來第一次, 她真實地體驗到這些她已經了解了很多年的事物。 她能從中發現新的東西嗎? 在她顏色感知的知識系統中,有什麼被遺漏了嗎? 1982年,哲學家弗蘭克·傑克遜(Frank Jackson)提出了這個 被叫做“瑪麗的屋子”的思想實驗。 他主張,如果瑪麗已經知道所有關於顏色視覺的物理事實, 而真實體驗顏色仍然能教給她一些新的東西, 那麼,精神狀態,比如色彩感知, 就不能被物理事實完全地描述出來。 “瑪麗的屋子”思想實驗, 被哲學家們稱為知識論證, 即,存在著非物理的特性與知識, 它們只能通過意識體驗來被發現。 知識論證與物理主義的理論相悖, 物理主義認為,包括精神狀態在內的所有事物, 都能被物理解釋。 大部分聽了這個故事的人, 僅憑直覺就可判斷,真正看到顏色與學習它 明顯是完全不同的。 因此,顏色視覺肯定有一些 無法被物理學解釋的特性。 知識論證不是只關於顏色視覺。 “瑪麗的屋子”實驗是用顏色視覺來代表意識體驗。 如果物理科學無法完全解釋顏色視覺, 那麼也許它也不能完全解釋其他的意識體驗。 例如,我們可以知道某個人的大腦的 結構、功能等所有物理細節, 但仍然無法明白成為那個人是怎樣的體驗。 這個無法形容的體驗有個被稱作感受質的屬性, 感受質是個主觀質量,無法準確地描述或者衡量。 感受質對於每個體驗它的人來說,都是獨一無二的, 像是發癢, 戀愛, 或者感到無聊。 物理事實不能完全解釋這樣的精神狀態。 對人工智能感興趣的哲學家 用這個知識論證推理出, 通過重建一個物質狀態, 不一定能重建出與之相關的精神狀態。 換句話說, 一個模擬人類大腦的所有神經元功能 創造出的電腦, 不一定是一個有意識的計算機腦。 不是所有的哲學家都認同“瑪麗的屋子”實驗。 一些人主張,她對顏色視覺的廣泛智識 足夠使她產生相同的精神狀態, 如同她真正地看到了顏色。 那個屏幕故障導致的蘋果對她並不新鮮。 另外一些人說,首先她的知識就不完整, 因為她獲得的知識只是那些 可以用語言來傳達的物理事實而已。 在傑克遜提出知識論證幾年后, 他自己推翻了他的立場。 他認為,看到紅色這個體驗, 仍然源自於瑪麗的大腦里一個可測量的物理事件, 並不是一個不能被物理解釋的未知的感受質。 但對於當瑪麗看到蘋果時, 是否學到了新東西, 至今仍然沒有一個確定的答案。 是不是不可能無限制地認知 我們無法親身體驗的事物呢? 那這是否意味著宇宙中有一些方面, 是永遠存在于我們的理解力之外呢? 科學與哲學又是否能使我們克服這種思維的局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