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像一下這個畫面:
你身處於一個公共場所;
舉例來說,商場好了
你看到兩個男的手牽著手走過
你環顧四周,人們對此感到厭惡
指指點點並低聲交談
你問你旁邊的人他們為何不滿
而他們回答:「他們是gayㄟ,好噁」
像這樣的情況時常發生
同性戀婚姻近期才在美國各州合法
但這真的被社會所接納嗎?
不,並沒有
事實上,它應該要被認可的
我5歲的時候,有兩個媽媽
沒錯。他們是女同性戀者
5年的幸福婚姻
8年快樂共同生活
對某些人,這可能甜蜜的可愛
但卻讓其他人作嘔
我媽說她如果在公共場合
和她老婆牽手一定會
遭到異樣的眼光
很可悲,不是嗎?
一篇文章的標題
「多數認為同性戀應被社會認同」
這是pewresearch.org的文章
它裡頭提到,2011年
58%的美國人支持同性戀,
而45%的人支持同性婚姻
但只有14%認為小孩在
同性家庭長大是可以的
怎麼會這樣?
14%並不多
獨立宣言裡頭就有寫到
它其中一句著名的句子:
「人人生而平等」
時至今日,在現代社會,
為什麼這句話對gay不適用
而我不只在講男同女同
我是在講任何一位不是異性戀的人
雙性戀、泛性戀、無性戀
以及跨性別者都難以
被適應於社會
再我看來,這不正確
沒有人應該要
因為自己所愛的人
而感到不被接納與仇視
愛恆等價
跟你的另一伴是誰一點關係都沒有
別誤會我,同性婚姻合法是很棒的
但老實說,這又怎樣?
如果同性戀者不敢結婚是
因為怕被斷絕親子關係
因為怕被教會和社會排擠
那,結婚又能代表甚麼
再說,霸凌的問題
gay這個字被用的像在侮辱人
像是「喔天啊,你這樣好gay」
好像沒有事比這個更糟了
這讓真正的同性戀者
覺得自己有錯
認真地仔細想想
愚弄、嘲笑、毆打
有人就因此自殺了
為的是甚麼?
因為他們所愛的人嗎?
這聽起來很智障,不是嗎?
反對同性戀的人老是說
「喔,神討厭同性戀是
因為他們有罪而且該下地獄」
很抱歉我這麼說,
但這說法很虛偽
這樣講的人同時也因為
討厭同性戀而有罪
第二點,聖經到底哪裡說了這種話
根本沒有
神不討厭任何人
好的,現在請你想另一個情境
假設情況對調
假設這個社會同性戀是大宗
而異性戀被認為是怪胎
而你剛好是異性戀
你得跟你的男或女朋友
偷偷摸摸地出門
因為你怕引人耳目
只因為你喜歡的是異性
你就怕不被這個同性社會接納
你會怎麼想?
被抵制?不被愛?
不重要?毫無用處?
你知道嗎?這就是多少
同性戀、異性戀、泛性戀
和跨性別者每天的感受
但你又是否知道
他們不應該有這種感受
如果我們能包容友善
就沒有人會覺得被抵制、不被愛
不重要且毫無用處
人們可以被家庭和教會接納
也被整個社會接受
我們應該要為
同性團體感到慶幸
因為他們認清自己
也知道自己所愛的人
即便是相同的性別
同性戀也是人,
跟大家一樣
不應該受到不平等的待遇
所以揮舞你的彩虹旗,
因為是gay又怎樣
謝謝(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