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这样一个场景:
你在一个公共场所,
就比如说,商场
你看见两个男人牵着手从你身边走过
你环顾四周,
发现人们对此皱眉
指指点点并低声评论
然后你问身边的人,
为何要对那两个男人皱眉
他们回答说,“那两个人是同性恋啊,真恶心。”
这样的情况太常见
同性恋婚姻直至最近
才在全美各州获得它的合法性
但我们的社会对此真正认可了吗?
不,并没有
事实上,这是亟待被认可的
在我五岁的时候,我有两个妈妈
是的,我的双亲是同性恋
她们经历了五年幸福的婚姻生活,
相爱并在一起有八年的时光
对一些人来说,这看上去很美好甜蜜
但对于其他人,这很令人反感
我的亲生母亲曾说,
她甚至不能在公共场合
和她的妻子手牵手
而免于陌生人厌恶的眼神
这很令人难过不是吗?
皮尤研究中心(美国一间独立性民调机构)
曾发表过一篇题为
“多数人认同社会应接纳同性恋”的文章
文章写到,截至2011年
58%的美国人支持同性恋,
有45%的人支持同性婚姻
但只有14%的人相信被同性双亲
抚养长大的孩子与普通孩子无异
真是这样吗?
这个数字并不大
我甚至忍不住要引用我们的《独立宣言》
里面那句著名的话:
“人人生而平等。”
为何直到今天这个现代社会,
这句话依然不适用于同性恋者
我不仅仅是针对同性恋者这么讲
我是针对所有非异性恋的人们
所有的双性恋,泛性恋,无性人群和
变性者都在适应我们这个社会的过程中
遭遇了艰难险阻
在我看来,这是不正常的
没有人可以仅仅因为他(她)爱的对象
而感受到被排外、被憎恶
爱就是爱
与和谁相爱没有关系
不要误解我的意思,同性婚姻
合法化是一件非常好的事
但老实说,它的意义在哪里?
如果同性恋者们依然畏于公开结婚,
因为他们担心家人与他们断绝往来,
担心教堂对他们避之唯恐不及,
担心被社会完全地拒之门外,
那这一项法律的意义又是什么?
天哪,这与霸凌有什么分别?
人们把“gay”这个词用于贬义的评价
例如,“天哪,那也太‘gay’了吧”
就好像发生的情况糟糕得不能再糟糕
这使那些真正的gay感到自卑
这是很严峻的现象
取笑,嘲笑,殴打
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而自杀
为了什么?仅仅因为他们所选择的爱人?
这听上去荒渺至极不是吗?
那些反对同性恋的人常常会说,
“他们是该下地狱的罪人,所以连上帝都厌弃他们。”
我很遗憾地说,这么认为的人首先就是一种伪善
因痛恨同性恋而这样说的人同样是罪人
你无法在圣经中找到这样的言论,
因为圣经里根本没有这样的观点
上帝不会恨任何人
现在,我需要你们描绘这样一个人
想象现状被改变
假如我们生活在一个以同性恋为主导的社会
而异性恋却是属于反常态的现象
假设你是一个异性恋者
你只能和你的男友或女友偷偷地约会
因为你担忧周围人会看不起你
仅仅因为你是一个喜欢女孩的男孩或喜欢男孩的女孩
你害怕同性恋的社会不能接纳你
如果这样,你会作何感想呢?
当你被否定,被憎恨,被轻视,被认定为没有价值?
要知道,每一天,有多少
同性恋,双性恋,泛性恋,
变性者生活在这样的心理折磨中
然而你们知道吗?
他们本可以不必有这样的感受
如果我们国家的人们学会接受这样的一些群体
就没有人会感受到被排斥,被恨,被轻视和贬低
这样,人们就能够被家人理解爱护,被教堂接纳,
被社会认可
我们该为同性恋群体感到高兴,
因为虽然他们的性取向与大多数人不同,
他们能认清自己,知道自己的所爱
同性恋者也是人,如我们所有普通人一样,
不需要被特殊对待
披上你的彩虹旗吧,同性恋也是正常人
谢谢(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