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前, 我站在最高法院裡, 為我接的第一個案子辯論。 這個案件一點也不普通, 它被專家稱為是 最高法院審理過的最重要案件之一: 關塔那摩灣拘押中心是否合乎憲法, 以及日內瓦公約 是否適用於反恐戰爭。 這個時間點是在九一一 恐怖攻擊的幾年之後。 最高法院有七位法官 是共和黨任命的, 兩位是民主黨任命的, 我的客戶剛好是賓拉登的司機。 我的對手是美國聯邦檢察長, 美國最頂尖的法庭律師。 他為三十五件案件辯論過。 我當時還沒三十五歲呢。 更糟糕的是內戰後 參議院首次通過法案 試圖自最高法院抹除這案件的紀錄。 演說教練說, 我應該要堆疊緊張感, 不可以先破梗。 但重點是,我們贏了。 怎麼贏的? 今天,我要談的是怎麼贏得辯論, 在最高法院或任何地方。 傳統的看法是你要自信地發言。 才能說服別人。 我認為那是錯的。 我認為信心是說服力的敵人。 說服力的重點是同理心, 是要想辦法進入別人的腦中。 這也是 TED 之所以是 TED 的原因。 這就是為什麼你會聽這場演說。 你可以在冰冷的頁面上 閱讀它,但你沒有。 最高法院的辯論也是如此—— 我們在冰冷的紙張上撰寫訴狀, 但我們也用口頭辯論。 我們的司法體制 並不是由法官撰寫問題 你來撰寫答案。 為什麼? 因為辯論的重點在互動。 我要帶大家到幕後, 告訴各位當時我做了什麼, 以及從中學到的 能如何用在一般情境中。 不只在法庭上贏得辯論, 而且更深邃。 很顯然需要練習, 但並非隨便練習就可以。 我為了關塔那摩灣案做的 第一個練習是飛去哈佛 請各個傳奇等級的教授丟問題給我。 就算我什麼都讀了,排練了無數次, 我還是說服不了任何人。 我的論證沒讓人起共鳴。 我很絕望。 能做的我都做了, 該讀的都讀了,排練了無數次, 就是沒有進展。 最終,我撞見了這個傢伙—— 他是教表演的教練,甚至不是律師, 未曾進過最高法院。 有一天,他進到我的辦公室, 穿著寬鬆的白襯衫, 搭配波洛領帶結, 他看著盤著手的我,說: 「聽著,尼爾, 我看得出來你認為這行不通, 但就配合我一下,告訴我你的論證。」 我拿起我的橫線簿, 開始讀出我的論證。 他問:「你在幹嘛?」 我回答:「我在陳述我的論證。」 他說:「你的論證是一本橫線簿?」 我說:「不是, 但我的論證寫在橫線簿上。 」 他說:「尼爾,看著我。 對我說你的論證。」 我照做了。 瞬間,我明白 我的論點引起共鳴。 我在和另一個人連結。 他看得見 我在訴說的過程中開始微笑, 他說:「好,尼爾。 現在握著我的手述說你的論證。」 我說:「什麼?」 他說:「是的,握著我的手。」 我走投無路,所以照做了。 我了解到:「哇,那就是連結。 那就是說服別人的力量。」 那幫了我。 然而老實說,我仍然 隨著辯論日的逼近越來越緊張。 我知道,即使辯論的重點 在於設身處地和發揮同理心, 但我仍得先有穩固的核心基礎。 所以我走出舒適圈, 戴上飾品——不是隨便的飾品, 是我父親的,他一生都戴著, 直到他在辯論前幾個月過世。 我打上領帶, 是我母親送給我的, 讓我在這種場合用。 我拿出橫線簿, 在上面寫上兒女的名字, 因為那是我接這個案件的原因。 我要留給他們一個 比現在更好的國家。 我到了法庭,心情很平靜。 手環、領帶、孩子的名字圍繞著我。 就像攀岩者,向懸崖之外攀爬, 如果你有夠穩的支撐點, 你就能再往外伸出手。 因為辯論的重點在於說服, 我知道我得避免情緒。 展現出情緒就失敗了。 那就像是用全粗體和全大寫 來寫電子郵件一樣。 無法說服任何人。 那時重點在於你,發言的人, 而不是聽者或接收者。 在某些情況下解決方案要情緒化。 和父母爭論時用上情緒行得通。 為什麼?因為父母愛你。 但最高法院法官不愛你。 他們不願意自己被情緒左右。 我也針對那樣的洞見做了逆向工程, 針對我的對手設置陷阱, 挑起他的情緒反應, 讓我顯得是法律中 冷靜、穩定的聲音。 這招有效。 我還記得坐在法庭裡 得知我們贏了的那一刻。 關塔那摩灣的軍事法庭要關閉了。 我走到法院外的階梯上, 媒體蜂湧圍上來。 五百台攝影機,大家都在問我: 「決議有什麼意義?說了什麼?」 決議有一百八十五頁那麼長。 我還沒有時間讀完,沒有人讀完了。 但我知道它的意義。 在法庭的階梯上,我這麼說: 「今天的情形如下。 有個最低微的人—— 這傢伙被控為賓拉登開車, 賓拉登是世上最壞的人之一。 他控告的對象可不是泛泛之輩, 沒錯,控告的是我國和世上 權力最大的人——美國總統。 他沒把這案子帶到 某個老舊的交通法庭, 而是地表最高的法院—— 美國最高法院…… 他贏了。 這就是美國了不起的地方。 在許多其他國家, 這名司機光是提出訴訟, 就會遭到槍斃。 對我來說更重要的是 他的律師也會被槍斃。 但美國不同之處就在這裡。 這是美國特別的地方。」 因為那個決議, 日內瓦公約將恐怖攻擊納入適用範圍, 那就表示要關閉全世界的幽靈監獄、 禁止全世界的水刑, 和撤除關塔那摩灣的軍事法庭。 我們有方法地推動這個案件, 影響法官的想法, 結果真的改變了世界。 聽起來很容易,是吧? 你可以多練習, 避免展現情緒, 你一樣也可以在任何爭論中獲勝。 很抱歉,沒那麼容易, 我的策略並非萬無一失, 雖然我贏得的最高法院官司 幾乎比任何人都多, 我也輸掉很多。 的確,在川普當選之後, 就憲法面來說,我嚇壞了。 請注意,這並非左派 對右派之類的選邊站。 我不是要來談這個。 但新總統才上任一週, 各位可能記得在機場的那些景象。 我引述川普總統的競選誓言: 「我,唐納·J·川普要完全禁止 所有穆斯林移民到美國。」 引述他的另一句話: 「我認為伊斯蘭痛恨我們。」 他的確信守了那個誓言, 禁止了七個國家移民到美國, 壓倒性地是穆斯林人口眾多的國家。 我的法律團隊和其他團隊 立刻控上法庭, 擊退了第一個旅行禁令。 川普修改了。 我們再次上法庭,再次擊退它。 他又再次修正, 做了改變,納入北韓, 因為我們都知道 美國有很嚴重的北韓移民問題。 但,這麼做讓他的律師 能夠到最高法院上,說: 「看,我們並非歧視穆斯林, 對象也有非穆斯林在內。」 我以為我們有必殺的答案。 細節就不在這裡說了, 但重點是,我們輸了。 五票對四票。 我深深受挫, 擔心我的說服力衰退了。 接著,發生了兩件事。 第一, 我注意到最高法院 對於旅行禁令的意見 部分討論到對日裔美國人的囚禁。 那是我們歷史上很可怕的一段, 有超過十萬名日裔美國人 被關在拘留營中。 挑戰這項陰謀的人當中, 我最欣賞的就是高登平林, 他是華盛頓大學的學生。 他向聯邦調查局(FBI)自首, FBI 說:「你是初犯,你可以回家了。」 戈登說:「不, 我是貴格會教徒, 我必須對抗不公平的法律。」 所以,他們逮捕了他,他也被定罪。 戈登的案子上到了最高法院, 這次我仍不打算讓各位期待, 要直接破梗。 戈登輸了。 但他輸的理由很簡單。 因為檢察長, 政府的頂尖法庭律師, 告訴最高法院, 囚禁日裔美國人有正當的理由: 軍事必要性。 就這樣, 儘管他自己的幕僚發現 沒有必要囚禁日裔美國人, 且 FBI 及情報圈都相信。 的確,那背後的動機就是種族歧視。 他的幕僚請求檢察長: 「說出真相,不要埋掉證據。」 結果檢察長做了什麼? 什麼都沒做。 他進入法庭,說了 「軍事必要性」的故事。 因此最高法院裁定 戈登平林的原判決有效。 隔年,又裁定 是松豐三郎的囚禁判決有效。 我為什麼想到這些? 因為近七十年後, 我的辦公室 正是檢察長的辦公室。 而且我得以陳述真相, 解釋政府在囚禁日本人的案件中 錯誤地詮釋事實。 當我想到最高法院的 旅行禁令意見時, 我明白一件事。 最高法院在那意見中 非常努力地推翻「是松訴合眾國案」。 如今不僅司法部說 囚禁日本人是錯的, 最高法院也這麼說。 那是關於辯論的重要一課——時機。 各位在辯論時要善用這項工具。 你要何時提出論證? 你不只需要對的論點, 你需要在對的時機做對的論證。 你的聽眾——或許是配偶、老闆、 孩子——何時最願意聽? 有時,這完全不是你能控制的。 延遲的代價太高, 所以你得直接上戰場打仗。 你很可能就會和我一樣, 沒抓對時機。 我們認為旅行禁令就是如此。 是這樣的,最高法院還沒準備好 要在川普任期之初 就推翻他的招牌倡議, 就像當初還沒準備好推翻 羅斯福對日裔美國人的囚禁。 有時,你就是得冒險。 但輸掉官司真的很痛苦, 保有耐心也很不容易。 但那讓我想起了第二課。 就算「證明無罪」來得遲, 我也知道現在挺身而戰有多麼重要, 因為它有鼓舞、教育的作用。 我還記得讀過右翼政評家 安·庫爾特寫的一篇關於 穆斯林禁令的專欄文章。 她這麼說: 「反對川普的是第一代美國人 尼爾·凱泰爾。 仇恨美國的第十代人多得是。 難道裡頭找不到一個來辯論 我們應該透過大規模的移民 來顛覆美國嗎?」 好論點裡的情緒是如此令人反感, 這對我如此地重要。 是法庭外的情緒讓我回到法庭內。 讀到庫爾特的文字時,我很生氣。 我很抗拒這個想法: 身為第一代美國人讓我沒資格。 我也抗拒這個想法: 大量移民會讓美國滅亡, 而不承認其實 移民是美國立國的基石。 在讀庫爾特的文章時 我想到好多往事。 我想到我父親, 他從印度來到這裡時 身上只有八美金, 不知道該使用 有色人種的廁所或白人的。 我想到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屠宰場。 對崇尚素食的印度教徒來說 不是個好工作。 我想到當我們與另一個印度家庭 搬到芝加哥的新街坊時, 有人在那家人的草坪上燒十字架。 因為種族主義者不太能分辨 非裔美國人和印度人的差別。 我想到在關塔那摩灣案期間 所收到的仇恨信件, 說我偏愛穆斯林。 同樣的,種族主義者也不太能 分辨印度人和穆斯林的差別。 安·庫爾特認為 身為移民者之子是弱點。 她大錯特錯。 那是我的力量, 因為我知道美國本應代表什麼。 我知道在美國, 來到美國時口袋裡只有 八塊美金的人所生的孩子 能夠站在美國最高法院裡, 代表一位被憎惡的外國人, 比如賓拉登的司機, 且能贏。 那讓我了解到, 雖然我輸了,但我對 穆斯林禁令的論點是正確的。 不論法庭的裁決如何,都無法改變 移民壯大這個國家的事實; 在許多層面上,移民 的的確確是最愛這個國家的人。 讀安·庫爾特的文章時, 我想到我國憲法中的輝煌文字。 第一修正案: 國會不得針對宗教制定法律。 我想到我國的格言: 「E plurbis unum」, 即「合眾為一」。 最重要的是我了解到 只有放棄才真正輸掉辯論。 所以我加入了美國國會 挑戰川普總統 在人口普查中納入 「是不是公民」這一題的訴訟。 這個決定有著很深的意涵。 這個案子很難搞。 大部分人認為我們會輸。 但重點是我們贏了。 五票對四票。 基本上,最高法院說, 川普總統和他的閣員的秘書說了謊。 我已經爬起來重新加入戰局, 我希望各位也都能 用自己的方式這麼做。 我重新站起來, 因為我相信好的論證終會勝出。 正義的弧線很長, 且通常彎得非常緩慢, 但只要我們去彎它,它就會彎。 我了解到,問題不在於 如何贏得每一場辯論, 而在於輸掉之後如何重整旗鼓。 因為長期來看, 好的論證會勝出。 如果你做出好的論證, 它可能會存在得比你更久遠, 延伸到你的核心之外, 觸及未來之人的胸懷。 這就是為什麼這一切如此地重要。 我教各位如何辯論獲勝 並不是要為了贏得辯論。 這不是賽局。 我告訴各位這些, 是因為即便現在贏不了, 如果你做出好的論證, 歷史也會證明你是對的。 我常會想起那位教表演的教練。 我漸漸了解, 我握住的那隻手, 是正義的手。 那隻伸出來的手會來找你。 由你決定要推開它, 還是持續握緊它。 非常謝謝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