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監控著私人通信 監控我們孩子的通話紀錄, 調查他們的交友 政府正盯著你:國家安全局的秘密調查 口述:Evangeline Lilly 今年六月我們發現,所謂的隱私不復存在 美國政府秘密調查電子郵件 購物記錄、個人簡訊與世界各地的通話紀錄 羅尼嗎?我是喬治彼得森 藉由PRISM與XKEYSCORE等代號系統 監控行動的歷史已是淵遠流長 監控行動的歷史已是淵遠流長 這種無遠弗界的調查是非法的秘密行動 藉助這些行動,政府得知你的行蹤 你到過的地方以及你的目的地 這一切都保持機密 直到前國安局幹員艾德華爆料 洩露出許多鉅細靡遺的秘辛 我掌握內幕,事情就要曝光 總統、國安局 與陪同律師企圖對輿論滅火 他們扭曲真相, 誤導大眾對於調查過程的認知 法院從未允諾政府 進行規模如此龐大的監控 那這一切的源頭是? 讓我們回顧一下歷史 第一章 美國開國先峰對英國的壓迫 及無理的調查、掌控恨之入骨 [目的是為了尋求獨立] 憲法闡述隱私權為最基本的原則 因而促使了第四修正案產生 其在於保障人民免於政府的監控 與鞏固個人隱私 除非有充足的犯罪疑慮 [這絕對是不可跨越的界線,清楚明白] 調閱國安局的資料,政府已經違憲 第二章 然而政府的這種作法已行之有年 在2001年更是得寸進尺 當美國通過愛國者法案後 秘密境外情監法院(FISA) 具有賦予大規模調查的權力 不需當事人同意 便可進行犯罪調查 政府有能力取得龐大的個人名單 即便沒有犯罪嫌疑的人民 也包括在內 FISA 法院不用提供核可的法院指令 更不需提出證據 [1789年所頒布的委任中提到 任何個體不受政府所控制] [其餘亦一視同仁] [但這只是有名無實的委任] 這一切都應受隱私所保障 沒有權力平衡的問題 倘若國安局根據你瀏覽過的網頁 正在蒐集你的資料 如論你是何方神聖 都會被蒙在鼓裡 只要堅稱進行法律行動 PRISM系統可完全忽略當事者的同意 美國政府將美好的網路 變成駭人的工具 利用它來監控所有的人民 第三章 最根本的問題在於 透過此種秘密法院 以及不公開的法律詮釋 美國政府特務能透過關鍵字 非法追查網路使用者 [在米德堡使用入口網站系統的分析師] [在51%信心水準基礎上] [只需輸入關鍵字或其他搜尋詞彙] [便可找出異己份子] 許多熱門網站的資料 多年來一直被掌握著 例如 Gmail、facebook、yahoo及其他許多網站 [逮到他們了,在下面] 政府監控超過1000個關鍵字 如"大麻" "燃燒" "暈眩" "噁心" "颶風" "古柯鹼" 幾乎你所寄出的每封電子郵件 都使你的帳號受到監視 此類的監視行為會使你更謹言慎行 這也是為什麼暗中監視 有違憲法原則 我們無法挹止隱私的侵犯 個人資料也已流出 網路的監視 讓政府有能力霸凌我們的日常生活 當全民都面臨監聽的恐懼中 所熟知的言論、集會 與新聞自由將不復見 第四章 研究調查、隱私權、 智慧財產權的專家們有一個共識 國安局、布希及歐巴馬總統與他們的祕密法院 對於多項法律的詮釋 讓人民瞠目結舌 他們居然同意憲法所無法認可的 各種調查與蒐集 他們居然同意憲法所無法認可的 各種調查與蒐集 這些行動已經違法 違反了第四修正案 並剝奪大眾的隱私權 憲法的制定是為了防止 類似PRISM系統的政府監控 支持與否,其決定權在與我們 共同阻止國安局違法情搜 重建憲法,共創自由世界